Article 27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预备役人员的训练、储备提供经费、场地、物资等保障,预备役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训练、演练、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