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一)自治县城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郊依法没收、征用、征收、收归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牧地、草场、荒山、荒地、河滩;

(四)中央、省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林地或其他用地;

(五)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Local Regulations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