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户外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户外设施使用期限到期的,应当及时清除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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