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内尚未开发的村留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建设临时绿地或者停车场。建设前有关部门应当与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协商。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