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有关单位、个人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场所及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