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3Amended市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6Article 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