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在龙塘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一)至(二十)项和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二)禁止建设制糖、印染、造纸、化工、化肥、农药等有严重污染的企业。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