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Chapter 2 健身设施Article 15Repealed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当保障健身者的人身安全,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有健全的管理和安全制度;(二)有健全的服务规范;(三)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符合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标准规定;(四)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危险提示,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五)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