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处10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处50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处200元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