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依法从事关心下一代、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协助调解民间纠纷等社会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