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老年人依法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或者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有负担能力的子女要求老年人抚养、照料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老年人可以拒绝。

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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