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一)总体规划修改对用地布局和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需要修改的;

(三)实施市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