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Repealed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船停泊地对在用机动车船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物抽检工作,对不合格的机动车船限期整改。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