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建立由省相关部门、武汉城市圈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协调会议制度,对改革试验中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重要事项等进行协调。

武汉城市圈各市人民政府通过建立行政首长联席会议、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等多层级的协商机制,对跨行政区域的改革试验事项进行协商。

重点改革试验事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立项或者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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