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本市在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

示范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示范区创新创业型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流动、评价等制度,为示范区内的人才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