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破坏环境重大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