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部门按照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具体实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