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属于民办学校所有,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风险保证金设立的标准和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