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双方协商代表就工资集体协商事项达成一致后,应当形成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应当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企业方制作工资集体合同文本,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集体合同草案未通过的,重新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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