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在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召开5日前,协商双方应当提供与协商内容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企业方应当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上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等。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