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下列工作应当以中医专家为主进行:

(一)中医科研课题立项和成果鉴定;

(二)中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

(三)中医医疗、教育和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

(四)中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