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Chapter 3 保障措施Article 19Repealed自治区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其资金来源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用于支持重点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