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功能区边界设立明显标志,明确水质保护目标。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破坏、擅自挪动水功能区标志。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