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爱护公共设施,保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