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

查处违法的不文明行为,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要求行为人提供姓名、地址及联络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

违法行为人拒不提供姓名、地址、联络电话号码或者拒绝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实其身份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按照规定通知公安部门予以协助。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