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报废汽车等废物的回收、处置、利用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