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结合本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沙治沙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指定的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一级防沙治沙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防沙治沙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防沙治沙规划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