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Chapter 4 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Article 35In force优秀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按照保护图则的要求合理使用建筑,保证建筑的使用安全,保持建筑整洁美观和原有风貌。优秀历史建筑的使用现状不符合保护图则的要求,对建筑的保护产生较大影响的,房屋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所有权人、使用人限期改正。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