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因供电企业的原因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供电企业应当给予赔偿;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供电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用电双方签订了供用电合同的,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供用电合同未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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