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本地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教育内容,因地制宜地开展教育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