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审计条例/Chapter 4 审计结果与审计整改Article 46Amended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的下列问题和事项,可以采用专题报告等方式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一)涉嫌重大违法犯罪的问题;(二)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政策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三)关系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四)关系信息安全的重大问题;(五)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六)其他重大事项。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