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历史文化建筑的义务,有权劝阻和举报危害历史文化建筑的行为。

县级以上文物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方式,及时调查处理危害历史文化建筑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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