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

禁止在蓄水工程大坝坝体种植竹木和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要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码头的,须经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修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