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Repealed

高新区管委会享有市辖区一级人事管理权限。

鼓励和支持高新区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

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立工作部门和服务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