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和邮政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并在服务场所设置明显的优待标识。

金融机构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对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的老年人,应当提示相应风险。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