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