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三)动产、不动产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拨款;

(五)其他合法收入。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依法建立红十字基金会或者设立红十字基金,筹集资金专项用于人道主义救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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