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Chapter 5 城市燃气使用Article 28Repealed燃气用户可以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项目向燃气经营企业查询,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拒绝查询。燃气用户对燃气经营企业不符合服务和收费标准的行为,可以向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自接到投诉之日起,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答复。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