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1In force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