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应当兼顾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本地特色。

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可以通过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障城市生态安全。

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