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Repealed下列情形的政务信息,免于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正在调查、处理过程当中的;
(五)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公正执法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六)公开可能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情形。
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