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Amended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本市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标准、程序和要求,并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