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Amended

A级旅游景区(点)应当设立专职讲解人员,为旅游者提供讲解服务。旅游景区(点)的讲解人员应当经过培训,方可在本景区(点)从事讲解活动,不得跨旅游景区(点)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景区(点)讲解人员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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