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鼓励公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公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加强自身和家庭的安全防范,教育子女遵纪守法,保持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