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推动落实;

(二)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本辖区内矛盾纠纷、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落实治理措施;

(三)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吸毒人员和受邪教影响人员的帮教工作;

(四)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指导帮助行政区各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各项社会治安防范措施;

(五)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

(六)表彰奖励先进,总结经验,督导检查,督促整改,履行责任查纠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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