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未经省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寻访、认定活佛转世灵童。

任何人未经相应人民政府或者宗教事务部门认定,不得以活佛身份举行坐床仪式,进行藏传佛教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不得继承原活佛的房产和财物。

Local Regulations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