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