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控告和举报。

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依照规定查清事实,及时处理,并为控告、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控告、举报不得压制,对控告人、举报人不得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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