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允许集体、私营矿山企业开采下列矿产资源:

(一)不适于国营矿山企业开采的小型矿床、矿点及零星分散的矿产资源;

(二)经国有矿山企业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国有矿山企业划出的边缘零星矿产资源;

(三)国有矿山关闭后,经有关部门确认,可以安全开采,不致于引起环境污染后果的残留矿体;

(四)国家允许集体、私营矿山企业开采的其他范围的矿产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