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到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手续,并按要求及时清运。

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遮挡栏或围墙,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渣土及时清运,施工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泥浆洒漏、污水外流的措施,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工程竣工时,应同时拆除各种临时工棚、设施和其它应拆除的建(构)筑物,并清理平整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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